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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公示

 

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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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
 


政务公开及行政执法
《收费许可证》办理、变更、审验
价格监督检查处罚程序
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
价格鉴证工作
成本调查
物价培训工作

 

工作动态

· 辛集市物价局创先争优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
· 井陉矿区物价局认真传达贯彻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
· 桥东区物价局开展医疗卫生收费及药品价格检查
· 我市举行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
· 全市物价工作会议日前在赞皇县召开
·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举行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
· 市物价局专题部署各县(市)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
· 车用及非居民天然气售价8月10日零时起调整
· 辛集市物价局《收费许可证》及《两员证》审验换发工作...
· 辛集市物价局重温入党誓词 牢记党的宗旨

 

 

通知公告

·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举行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
· 收费统计报表
· 关于2010年审验、换发《收费许可证》公告

公开承诺

  一、《收费许可证》的核发和变更。手续齐全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,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,待手续齐备后,2个工作日内办结。情况复杂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  二、收费标准的制定、调整,在所需材料完备的情况下:1、对不需要召开座谈会、论证会、听证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。  2、对需要召开座谈会、论证会的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。  3、对需要召开听证会的,根据听证的有关程序和时限做出审批决定。  4、对省以上管理的有关收费标准的制定、调整,在所需材料完备的情况下, 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上报(联合上报除外)。 5、对不予受理的申请,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正式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。
  三、商品价格的制定、调整,在所需申报材料完备的情况下,20日内给予答复。对需要召开座谈会、论证会的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意见。按规定需要召开听证会的,3个月内办结。对省以上管理的商品价格,在搞好调查、测算的基础上,20日内予以上报。
  四、 价格举报工作。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,对直接受理的价格举报案件,在60日内办理完毕,情况复杂的,时间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期不超过30日。
五、价格鉴证。自收到鉴证委托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价格鉴证结论。另有约定的,在约定期限内作出。  对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、鉴证咨询及仲裁机构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价格鉴证,在30日内完成鉴证结论。另有约定的,在约定期限内作出。
  监督举报电话:12358 866875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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